ECM摘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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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體驗與意義的創造Experiencing and the Creation of Meaning》,探討了感受到的意義(Felt Meaning)如何與概念及象徵相互作用,來創造新的理解。作者認為,在認知過程中,人們不僅依賴邏輯和客觀觀察,還需要直接參照內在的感受體驗。這種體驗式思考能生成新的見解,超越傳統邏輯的限制。書中還提出了「自身例證原則」(IOFI),闡述了任何特定體驗都可作為多種普遍意義的範例。透過詳細分析感受到的意義在解決問題、藝術欣賞和心理治療中的作用,本書強調了將這種預概念體驗融入科學探究的必要性,尤其是在行為科學領域。

尤金·T·詹德林(Eugene T. Gendlin)在其著作《體驗與意義的創造》中,透過現象學取徑闡明了體驗與意義之間複雜的動態關係。他的方法論強調了直接探究主觀體驗,並挑戰了傳統上將意義局限於客觀指涉或邏輯結構的觀點。

以下是此現象學取徑如何闡明體驗與意義之間複雜的動態關係:

   「體驗」(Experiencing)的本質

       詹德林將「體驗」稱為一種「直接感受到的、體驗性的維度」(directly felt, experiential dimension)。它是一種「前邏輯的」(prelogical)且「強大的感受維度」(powerful felt dimension),在我們的思維、感知和行為中扮演重要角色。

       「體驗」是一種「具體的感受流」(flow of feeling),我們可以在任何時刻向內關注它。它不是一個模糊的概念,而是具體的存在,儘管我們可能不完全知道它的具體內容。它總是存在於我們內部,不論我們如何定義或劃分它。

       「體驗」具有「非數值性」(non-numerical)和「多重圖式性」(multischematic)的特徵。這表示它並非由離散的單一體驗單位所組成,而是具有無盡潛在意義的複雜整體,可以依據不同的概念化方式產生無數的指定意義。

       「體驗」超越了概念:它的錯綜複雜性和精確性,超越了任何既定的概念結構。

   「意義」(Meaning)的創造

       詹德林主張「意義是被體驗的」(Meaning is experienced)。意義不僅僅是詞語象徵之間,或象徵與事物、感知之間的關係。

       意義至少包含兩個維度:一是象徵彼此間及與客體間的關係;二是我們對意義的體驗。後者被稱為「感受到的意義」(felt meaning)或「體驗到的意義」(experienced meaning)。

       「意義是透過體驗與象徵或事物的互動而形成和擁有的」(Meanings are formed and had through an interaction between experiencing and symbols or things)。這種互動是意義形成的核心。

   體驗與意義的動態互動

       相互依賴性:詹德林指出,「沒有象徵化的感受是盲目的;沒有感受的象徵化是空洞的」(Feeling without symbolization is blind; symbolization without feeling is empty)。體驗和象徵並非兩個獨立的事物,而是彼此「總是已經蘊含在對方之中」(always already implicit in the other)。

       功能性關係(Functional Relationships):本書的第三章闡述了感受到的意義與象徵共同運作的七種根本不同模式,這些模式是人類現象中所有意義、邏輯和秩序的基礎。這些關係並非既定邏輯關係的結果,而是意義和邏輯秩序被首次創造的方式。

           直接指涉(Direct Reference):象徵(如「這種感覺」)直接指向感受到的意義,而不對其進行概念化。象徵的意義完全依賴於所指涉的感受到的意義,賦予其獨立的意義性。

           辨識(Recognition):象徵在我們心中喚起感受到的意義,這種感受構成了我們對意義的擁有。在這裡,象徵看似獨立地具有意義,能夠喚起感受到的意義。

           闡明(Explication):從感受到的意義出發,尋找象徵來表達它。感受到的意義在此處充當選擇者和仲裁者,判斷象徵是否準確地表達了它。這個過程往往會改變原始的感受到的意義,使其被「理解」而非完全「複製」。

           隱喻(Metaphor):透過將舊有象徵及其感受到的意義應用到新的體驗領域,同時創造出新的感受到的意義和新的象徵載體。隱喻所創造的意義不能單純地從舊意義中邏輯推導出來。

           領悟(Comprehension):一種以大部分未象徵化的感受到的意義為起點,並透過其功能來創造新的象徵化的過程。感受到的意義在此扮演選擇和判斷象徵是否準確的角色。

           關聯(Relevance):許多體驗到的意義充當「關聯感」(relevance feeling),使得象徵化的內容能夠被理解,即使這些象徵本身不直接象徵化這些關聯感。

           迂迴表達(Circumlocution):透過不直接象徵化某種感受到的意義的象徵(包括事物、人物、情境、行為等),逐步創造出這種感受到的意義。

       體驗的創造性與決定性:意義的創造不是任意的(not arbitrary)。雖然它不被既有的邏輯關係所決定,但卻由「直接指涉」的具體感受到的意義的功能所決定。體驗的這種功能既是創造性的,也是決定性的。

       思考是一種「之字形」(zigzag)過程:詹德林建議,思考應包含「概念與體驗的步驟」(conceptual-and experiential steps),這種來回的過程能夠產生新意義,並促使我們修改概念。

   現象學的貢獻

       詹德林的方法是一種「根本的體驗主義」(radical empiricism)。它不是將體驗建構成符合邏輯建構的模式,而是堅持概念必須直接指涉體驗,並探究邏輯秩序如何與具體感受到的體驗相關聯。

       它顛覆了傳統哲學程序:傳統哲學常將概念秩序強加於體驗之上,而詹德林則主張意義和邏輯模式是首先在象徵和體驗的互動中形成的。

       詹德林的工作不僅限於心理治療(如「聚焦」(Focusing)實踐),也對哲學方法論、寫作、物理學和建築學產生了影響。他強調,我們可以用更精確和錯綜複雜的方式思考一切,只要我們在思考時同時關注我們的思考方式,並理解任何概念、規則或區分永遠無法等同於體驗。

1.  體驗是認知的基礎與維度

       詹德林指出,除了知識的邏輯維度(logical dimension)和操作維度(operational dimension)之外,還有一個直接感受到的、體驗性的維度(directly felt, experiential dimension)。意義不僅關乎事物或邏輯結構,更涉及感受到的體驗(felt experiencing)。

       「體驗」是一種「前邏輯的」(prelogical)且「強大的感受維度」(powerful felt dimension),在我們的思考、感知和行為中扮演重要角色。它是一種「持續流動的感覺」(flow of feeling),我們可以隨時向內關注它。

       任何概念、事物或行為,只有當其與感受到的體驗互動時才具有意義。沒有感受的象徵化是空洞的;沒有象徵化的感受是盲目的。

2.  體驗在人類認知中的普遍存在

    詹德林證明了感受到的意義存在於所有人類認知活動中。

       思考(Thought):思考一個意義時,象徵和感受到的意義都是必需的。我們「思考」許多事物都是以感受的方式進行。概念本身若不與體驗相關聯,則不具任何意義。

       觀察(Observation):觀察到的事物總是被視為有意義的,且其中大部分意義都是透過感受到的意義來運作的。

       行動(Action):行動在外部被觀察之前,其本身就帶有感受到的意義,引導我們的行為。

       言語(Speech):言語中始終存在著我們打算說什麼的「感覺」,即使這些意圖在說出之前並不明確。

       藝術、宗教、情感、人際(Art, Religion, Emotion, Persons):這些領域的意義經常透過非語言的象徵來傳達,此時感受到的意義尤其顯著。

3.  體驗在特定認知功能中的關鍵作用

    感受到的意義在某些認知活動中發揮著象徵本身無法取代的特定且關鍵的功能。

       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在解決問題時,感受到的意義能夠將問題的不同面向聯繫起來,並在尋找新想法的象徵化過程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即使沒有明確的象徵也能引導新思維。

       回憶與闡明(Remembering or Articulating):在回憶或闡明體驗時,感受到的意義能指引我們判斷哪些想法是正確的,並引導我們專注於「感覺」以進行回想。

       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在心理治療中,個體透過直接指涉其當下的「體驗」,來努力理解和象徵化他們從未象徵化的體驗。透過象徵化,模糊的感受變得更加清晰、真實且能夠被處理。治療的真正改變發生在與「體驗過程」的互動中。

4.  體驗與象徵之間的動態互動模式(功能性關係)

    意義的創造是體驗與象徵互動的結果。這種互動不是任意的,而是遵循特定的「功能性關係」。

       直接指涉(Direct Reference):象徵(如「這種感覺」)不對感受進行概念化,而是直接指向它,使我們能夠聚焦於特定的感覺。

       辨識(Recognition):象徵能夠喚起我們心中的感受到的意義,構成我們對其意義的擁有。

       闡明(Explication):從感受到的意義出發,尋找象徵來表達它。感受到的意義在此扮演選擇和仲裁象徵是否準確的角色。

       隱喻(Metaphor):透過舊有象徵及其感受到的意義應用於新的體驗領域,同時創造出新的感受到的意義和新的象徵載體,這些新意義無法從舊意義中邏輯推導而來。

       領悟(Comprehension):一種從大部分未象徵化的感受到的意義出發,透過其功能創造出新象徵化的過程。領悟所產生的象徵化在準確表達原始感受的同時,也對其進行了某種程度的改變或限定。

       關聯(Relevance):許多體驗到的意義充當「關聯感」,使得象徵化的內容能夠被理解,即使這些象徵本身不直接象徵化這些關聯感。

       迂迴表達(Circumlocution):透過不直接象徵化某種感受到的意義的象徵,逐步創造出這種感受到的意義。

5.  體驗的特性及其對新象徵化的影響

    當體驗在新象徵化中發揮作用時,它展現出與既定、明確概念截然不同的特性。

       非數值性(Non-numerical):體驗並非由離散的單一體驗單位組成,而是具有無盡潛在意義的複雜整體。任何看似單一的體驗都是象徵化的產物。

       多重圖式性(Multischematic):體驗不依據任何單一的圖式組織,而是能夠依據多種不同的概念化方式產生無數的指定意義和關係。

       意義即相似性(Meanings Are Likenesses):新創造的意義(無論是否被稱為相似性)都可以被進一步發現與其創造過程中運作的許多意義「相似」。

       體驗的創造性與決定性:意義的創造不是任意的,而是由具體的、直接指涉的感受到的意義的功能所決定的。這就是「激進的體驗主義」。

6.  「存在於本身之例」(”IOFI”)原則與邏輯的產生

    「iofi」原則是理解意義和邏輯如何從體驗中生成的核心。它指出,任何指定的意義都可以被視為其本身多種不同「擁有」和「使用」方式的一個「實例」(experiencing procedure)。

       邏輯的後續性:邏輯或概念關係不決定意義的創造,而是其後產生和依賴於感受到的體驗的創造。邏輯規則是「iofi」原則的表述應用,它們本身是從我們體驗意義的特定方式中產生和被指定的。

       新意義的創造:透過將任何意義視為「iofi」,我們可以返回到其所涉及的體驗性意義,並從中創造(指定、發現)出許多新的、相關的方法論類別和主體意義。

       普遍性與獨特性:由於「iofi」原則,任何人類的表達,無論多麼獨特,都原則上可以被理解。越獨特,就越能在體驗中創造出新的「共同點」(respects in which experiencing is a such),從而使得它更容易被理解。

詹德林透過現象學取徑,揭示了體驗並非被動地接收信息,而是一個主動的、前概念的、持續流動的過程,它與象徵和概念進行複雜而動態的互動,共同創造和塑造了我們的認知和意義。這種取徑挑戰了將意義和邏輯視為獨立於體驗之外的靜態實體的傳統觀點,強調了人類理解和認知的無限創造潛力。

尤金·T·簡德林(Eugene T. Gendlin)透過現象學取徑,闡明了邏輯如何源於體驗,而非獨立於體驗之外的預設真理。他的核心觀點顛覆了傳統哲學的順序,認為意義和邏輯模式是首先在象徵與活生生的體驗的互動中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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